微信重要提醒:这些行为违规,严重者删号!

发布时间:2023-01-17      来源:新华社微信公众号、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

 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账号信息假冒仿冒官方组织的规范

  为进一步加强账号信息的规范管理,为用户提供绿色、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,坚决打击假冒仿冒媒体、党政军机关、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行为,特根据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和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制定以下账号信息监管规则。

  一、禁止账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政党、党政军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内容

  公众号账号名称设置环节,若名称、简介和头像含有政党、党政军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等国家政府职能类组织关键词、标识的,只允许对应的主体设置,否则不得使用该类名称。

  违规示例

  

  二、禁止账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新闻媒体、社会群体等机构组织的内容

  假冒仿冒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违规示例:

  1)混淆新闻媒体违规示例

  

  2)混淆地方群体组织违规示例

  

  本公告于2023年01月16日正式生效。公告生效后,平台将按照运营规范,对涉及以上假冒仿冒行为的违规账号,根据违规程度采取删除账号信息等相应的处理措施。

  请各位运营者及时开展相关自查调整工作,遵守平台运营规范,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内容,共同打造绿色、健康的内容生态。


辟谣电话:0816-23475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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